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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市财政监督经验做法简介

  

  编者按:2011年9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有关河南省焦作市探索“分权制衡”公共财政运管新机制的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予以肯定。近年来,部分省、市财政厅(局)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衡、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信息公开等方式,财政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具有一定的典型示范效应。现选取甘肃省、河北省和河南焦作市财政监督的经验做法,供参考。

 

  甘肃省:加强组织队伍建设 提升财政监督话语权

  2012年以来,甘肃省财政厅积极调整财政监督机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创新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提高财政监督的地位。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将财政监督定位为推进反腐倡廉、促进源头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甘肃省财政厅将财政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直接分管。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定期听取财政监督重大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厅党组还决定将监督局作为干部培养的重要平台,规定凡新进厅机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要先到监督局锻炼,然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其他处室;厅内新提拔任用的部门预算处负责人,原则上要有在监督局工作的经历。

  二是调整强化组织架构。2012年,甘肃省编办重新调整了省财政厅监督局的机构编制,将监督局局长高配为副厅长级并担任厅党组成员,新增行政编制20个,其中新增处级领导职数10名,并在厅内增设4个监督处。在此基础上,还将投资评审中心划归监督局管理,又从厅内调剂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和10名工作人员编制。截至目前,甘肃省财政厅监督局下辖4个处和1个中心,人员编制达40名。

  三是高标准配备干部队伍。首先,为监督局配备强有力的处级领导。将厅人事处处长、行政政法处处长、国库处处长调任副局长,将企业处处长和票据中心主任调任监督一、二处处长,并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了2位优秀干部任监督三、四处处长。其次,多渠道遴选工作人员。从省直、市县部门选调具有财政工作经验的成熟型人才;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具有财经专业硕士学位的高学历人才;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既懂管理又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通过强化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是赋予干部任用、资金安排上的重要话语权。甘肃省财政厅党组经认真研究,专门赋予监督局两项重要职责。第一,在干部任用上有建议权。对拟轮岗交流、提拔任用的厅内干部,厅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前,须征求监督局意见,监督局根据内部监督结果,对干部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如实提出意见,对干部任用提出相关建议。第二,在资金安排上有审核权。凡省级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和追加的预算,以及财政部下达的各类资金指标文件,须及时抄送监督局备案,以此建立监管台账;对拟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在分配下达前,须经监督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分管厅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

 

  河北省:依托即时分析监控系统 构建全程网络监管体系

  2009年以来,河北省财政厅以构建全省财政专项资金即时分析监控系统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资金监管体系,构建覆盖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网络化监管体系。主要做法如下:

  创新一种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构建“机制+技术”的新型财政监督模式,在全省财政系统内,建立起横向连接各级财政内部机构和本级预算单位、纵向连接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环节,支撑财政资金登记、分配、下达和支出等运行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夯实两个基础。一是夯实管理基础,专项资金在部门内部的运转,严格按系统设置的流程运行,确保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协作运行和相互制衡,为加强监管提供管理保障。二是夯实信息基础,通过系统贯通全省财政资金信息流,做到信息全面共享,为开展监管提供宝贵的数据资源,有效解决监管信息不完整、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

  取得三项突破。一是实现在线实时监控,在监督时效性上取得突破。通过该系统,不仅能对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省本级专项、部门专项、专户等所有专项资金的运行全过程进行即时监控,还能跟踪挖掘到每笔专项资金的使用明细和最终支出信息,实时动态地掌握资金运行情况。二是实现资金运行的全面监控,在监督范围上取得突破。系统为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建立了包括总账和明细账在内的预算执行台账,可按预算部门或收支科目,全面监控所有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和支出明细,做到监控无死角、无盲区。三是实现系统自动预警,在监督方式上取得突破。根据设置的预警值,对未按规定数额、时限、用途等条件操作的,系统自动报警,及时防范和化解潜在问题和风险。

  促进四种转变。一是通过系统对预算执行、资金管理以及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开展实时监控,根据问题线索,有的放矢地确定检查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促使财政监督由突击性检查向常态化监管转变。二是通过查询预算编制、资金拨付、使用支出等全过程详细信息,有效解决监督信息不对称的突出问题,促进财政监督由粗放型“开环”监管向智能型“闭环”监管转变。三是通过即时分析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理,促使财政监督由被动的事后查处,向事前、事中、事后实时动态监控转变。四是通过详实的数据分析,有效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敏锐地发现问题所在,提供有价值的政策改进意见,促使财政监督由靠机制预防为主,向机制预防与技术预防相结合转变。

 

 河南焦作市:强化约束管控机制 突出预算监督制衡

  自1998年起,河南焦作市财政局按照公共财政的改革思路,历经十几年的探索,不断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探索建立了以“四权分离”、“三全监督”、“阳光财政”为核心内容的预算监督机制。

  一是采取“四权分离”,为预算监督制衡提供机制保障。通过成立预算编制局、预算执行局、财政监督局和绩效评价中心,建立健全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全过程,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衡的约束管控机制。由财政局一把手负责,成立各部门共同参加的预算管理委员会,要求20万以上的经常性项目和所有非经常性项目均上会讨论。财政监督局作为监督主体,向预算编制局和预算执行局派驻预算监督员,参与每一笔预算的编制过程。在资金拨付时,没有预算监督员签字,预算资金不能拨付。绩效评价中心对50万以上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资金规模大的项目需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评审,财政监督局负责对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进行复审。

  二是实行“三全监督”,做到全员监督、全过程监督和全方位监督。预算监督员从局内择优选派,由预算监督局垂直管理。在预算编制环节,预算监督局参与预算草案审核,并邀请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参加听证,就资金安排的方向和额度广泛征求意见;在预算执行环节,预算监督局通过预算监控系统进行动态监督,审核支出方向、保证支出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在绩效评价环节,引入第三方评价,与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合作,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在日常监督侧重资金支付审核的基础上,专项检查侧重于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和群众高度关注的项目,力求做到日常管理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

  三是实施“阳光财政”,最大限度地公开预算管理信息。全面细致的信息公开是焦作市预算监督制衡机制的典型特征,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均在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上运作,有效保证预算管理信息在局内全部公开,并对外同步公开16项核心数据。财政监督局可通过该系统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社会公众也可以从互联网直接查询政府各部门详细的预算信息。对外公开的内容不仅涵盖政府总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数据,还包括政府各部门及其分支机构的年度绩效目标和考核情况,细化程度达到能够直接查询全市所有公务员的个人工资构成,以及政府公务用车车牌号、购置费用、排量和使用年限等社会重点关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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